原来,在海青文到沧塘来之前,凡便与他有过一个约定,那就是沧化科贸公司将为海青文的研究提供每年10万元的研究经费,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增加。
海青文利用这些经费对沧海化肥厂淘汰的合成氨装置行改造,开展煤化工的相关研究,研究成果的署名权留给海青文及其团队,由这些成果而产生的经济收益,则归沧化科贸公司所有。
海青文向沧海化肥厂的一干厂领导说自己承担了国家的重课题,这话不假。但他没说这个课题的经费只有区区10万元,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