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见到于哲安,已经是五年后的事了,经过人世磨练,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夏雨媱了,
他却依旧没变。我顺利的拿到了律师执照,也如愿成为事务所的老鸟,
但也因为这样,才会接到于哲安的官司,他,是委託我的人,
想当然尔,是为了离婚,闹回了台湾,他选择我,无非是因为我是他的最,
只可惜我已经不是我。
。。。
「学姊,于先生找你喔!」小我两届的秦谦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叫我,
他是欧洲混血,和于哲安一样是有钱人家,对我也颇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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