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如初一就听这是莎翁的诗。
好巧不巧,是十四行诗里最喜欢的。
特别是最后两句,她之前写作文的时候还用过:
for thy sweet love reb&039;red such wealth brgs,that then i srn to chan y state with kgs
但是傅言真念莎翁的诗还真的是让她觉得很惊奇。
惊奇到有些想笑。
她抬臂掩着,笑到身颤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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