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从心里厌恶这份工作,但是一名警察的名额需要几万元才能买到,他没有这个钱,就算有,也不愿意用这笔钱去买一个警察的名额,他不屑于和那样的人为伍,那样的人还不如黑社会。
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句话绝对是至理名言。
穆杨在一次黑吃黑的行动中,巧妙地击毙了对方的一名级骨干成员,他其实佩服对方的这位成员的,那份机智和警觉甚至行动能力简直就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如果不是偶然现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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