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被收容来的民都必须签契约,以借贷的方式为自己在难民营里的衣住和医疗服务买单。为此他们至少为紫氏企业服务七年,期满之后才能取回身契。
据契约,在此期间他们的伙免费供应,还发给工钱。到期之后不必另外支付赎身费用。
有了这个契约,郭逸就能在广州合法的利用官府的势力来控制他们。让对官府特别畏惧的小民们不敢随意逃走。特别是在他用梁存厚的片到南海县衙门报案捉拿了十多个逃走的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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