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文德嗣提的要求也是三条:
一、临的一切传教事务必须由澳洲教会属的临教会主持,耶稣会作为“兄弟”来支援,欢迎,但是不得自立门户,所有教务事宜必须由临教会协商一致后办理。
二、教会必须接受执委会派遣的宗教事务官的监督。
三、宗教信仰自由,教徒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同样有改变信仰的自由。
除了第三条陆若华稍有异议之外,他都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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