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自宋教仁在上海遇刺后,同年四月袁世凯又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借款合同。此项长期巨额借款合同,主要用于袁世凯整顿北京的统治机构,加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统治力量,偿还积欠的外债和赔款,以及履行对逊清皇室的优待条件,借款以中国盐税、海关税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税项为担保。
五国银行所给的借款条件极为苛刻,光借款额中必须扣除的到期应还的外债及赔款本息就已超过了借款额的半数,各项条款对于中华民国政府极为压榨,按此条款,五国银行团最终竟能获得双重利息。这一系列举动引起了各方党政团体极大不满,纷纷开始声讨袁世凯。
七月初,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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