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赔钱。”
“所以我给你打电话问你意见,你是我男人,你给我拿个主意,我听你的,嗯,如果是私人赔他五百万……其实可以这么办,先联系工作,签个合约,只要钱我自己拿,如果又是长约,五百万应该没有问题……”
听景怜这意思她倾向于赔钱,让我拿主意是尊重我,让我心里舒服!
五百万,就这样被敲诈算什么事?
坦白说,我绝对不甘心当待宰的羔羊,景怜已经帮他赚了那么多钱,想买回合同还绊,这不是把人逼成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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