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律师说我俩在法律上没结婚,只能算是合伙人。他家的彩礼,当然是我一分不少原样还给他。丸厂是我和宝珠姐合资办的,有合同,有双方资的证明,他是没法分的, 再说,他连一次都没去过,都不知在哪儿,想手也难。再说贷款的房,虽然房本上名字是我自己的,但他也了力,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章节目录

人气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