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众人首肯之后,王学益便迫不及待的伏案挥毫拟写朝审结案词了。
王学益主笔,结案词可想而知。
最终结论便是,三法司等朝审参加官员一致认为,杨继盛犯讹传亲王令旨之罪、诬陷上官之罪、欺君罔上之罪,证据确凿,按律当以绞死之刑。
写完之后,王学益迫不及待的吹干墨,请参加朝审的官员上前署名。
众人俱是一一上前署名。
刑尚书何鳌是倒数第二个署名的,在署名前,他将王学益拟写的结案词逐字看了一遍,神略有犹豫之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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