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们嘴上说着不想我,实际上早就习惯有我的存在了。
我接过那个档案袋,先是翻看了一第一目击者的供,然后对比起了案发现场的照片。
有的案,凶手很聪明,明明已经杀完人,却会特意回到案发现场。有的甚至会主动报案,借此打消自己的嫌疑,这就叫贼喊捉贼。
不过从案发现场跟目击者的供来看,他确实不存在任何嫌疑。
翻看着现场照片,我发现死者留在河边的那只41码的鞋印好像稍微有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