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裴铮总能找到最合适的办法来说服她,“你总要给女儿攒嫁妆的对不对?”
只这两句,就足以让朝朝打起十二分的神。
裴铮每一次瞧见,都觉得非常有趣。
朝朝学的很快,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已经认识了百余字,只不过这字写的当真是不怎么好看的对此裴铮也没有什么不满的,练字一时唯有持之以恒。
他闲暇之余,总是手把手的教着朝朝,他更喜欢教朝朝认字,但朝朝却更喜欢算账。
朝朝也是在会算账之后,才知裴铮到底给她置办了多少产业,田地,铺应有尽有,且每一样都是盈利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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